
近日,由同济大学、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主编的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城镇供排水系统低碳运行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经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发布,编号DBJ/T 13-526-2026,2026年5月1日起实施,为城镇供排水行业低碳化发展再添硕果。

n 编制历程
本标准依托“福州水务供排水系统碳排放核算及低碳策略研究”课题的研究成果与实践总结编制而成。由同济大学、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州大学、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州成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积极响应,汇聚行业内多位专家的力量,历时三年潜心研究,多轮修改完善,最终定稿发布。编制期间,同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在组织协调、关键技术梳理、实践经验总结等方面开展大量工作,为标准编制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
n 标准亮点
本标准聚焦福建省城镇供排水系统运行阶段低碳发展需求,首次构建了适配福建省域特点的城镇供排水系统低碳运行评价体系,明确了碳排放强度核算边界、方法及评价规则,实现对供水、排水全系统及各子系统碳排放的精细化、标准化核算与评价。同时,标准兼顾理论性与实操性,既明确了科学的核算公式、评价方法,又制定了标准化的评价报告编写提纲与格式,为福建省各地开展城镇供排水系统低碳运行评价提供了统一、规范、可落地的技术依据,是城镇供排水领域低碳发展理论研究与工程实践深度融合的专业指导文件,对推动福建省城镇供排水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提升行业运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
n 标准意义
本标准是同济大学与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重要成果,也是同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在城镇供排水低碳领域技术研究与实践融合的重要体现。标准的发布填补了福建省城镇供排水系统低碳运行评价地方标准空白,为区域内供排水系统低碳核算、评价与管理提供科学统一的技术遵循,将有力推动福建省城镇供排水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水务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与高质量发展。同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将持续依托学科优势,深化与行业企业的协同创新,为城乡建设领域碳中和目标实现、地方绿色低碳发展持续贡献同济智慧与力量。

